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豫文旅非遗〔2024〕5号)要求,现将年终课题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立项科研课题已于年中完成中期检查和部分结项工作,现开展课题年终结项工作。本次课题结项范围包含年中未申请结项及申请结项未通过的所有立项课题。本次未能通过结项验收的课题,将不再另行组织补充结项,请各课题组负责人、课题承担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课题结项质量,按时完成结项任务。
二、研究成果
(一)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为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未出版),其中发表在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6000字(可累加),发表在报纸上的理论文章不少于3000字,调研报告不少于10000字,其中调研报告需提供查重报告,查重率不高于20%。上述成果作者或第一作者须是课题负责人。
(二)研究成果要建立在认真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所有引文、资料、数据应注明出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严查学术不端行为。
(三)计划出版的专著类成果先结项后出版,须在“封面”或“封二”位置注明“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字样。未通过结项不得以课题名义出版。
三、结项材料
(一)《2024-2025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书》1份(见附件)。
(二)课题最终成果7份,已发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以及正文复印件,其它成果提供打印稿或复印稿。
(三)其他成果附件,如阶段成果、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等(选报)。
(四)如有变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撤销项目等事项,课题承担单位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四、其他事项
本次课题结项不收取任何费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鉴定结果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
五、工作要求
1.校内各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提交,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结项材料不予受理。
2.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点前将结项材料(盖章签字版)提交到社科处S5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须同时发送到nysyskc512@126.com(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结项材料”)。
联系人:王瑞、张艳
电话:63520029
社科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