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语函[2025]56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社科处审查、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11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推荐成果持有异议,均可向社科处署名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为了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的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吴老师(中区行政楼S510) 0377-63518185 nynuskc@163.com
附件: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公示期已满,附件已撤)
社科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