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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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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中期检查及年中结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豫文旅非遗〔2024〕5号)要求,现将中期检查及年中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

立项课题需要对课题研究进展、研究成果、后期打算等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2024-2025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评估表》1份(附件1),定向委托和立项资助课题需同时提供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评估表需课题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课题承担单位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豫文旅非遗〔2024〕5号)文件公布为准,此次申请结项的课题不再参加中期检查。

二、课题结项

2024-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立项科研课题将分别于2025年年中、年末分别安排一次结项工作,课题组可以根据课题进展情况选择结项时间。

(一)研究成果

1.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为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未出版),其中发表在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6000字(可累加),发表在报纸上的理论文章不少于3000字,调研报告不少于10000字,其中调研报告需提供查重报告,查重率不高于20%。上述成果作者或第一作者须是课题负责人。

2.研究成果要建立在认真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所有引文、资料、数据应注明出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严查学术不端行为。

3.计划出版的专著类成果先结项后出版,须在“封面”或“封二”位置注明“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字样。未通过结项不得以课题名义出版。

(二)结项材料

申请2025年年中课题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2025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书》1份(附件2)。

2.课题最终成果7份,已发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以及正文复印件,其它成果提供打印稿或复印稿。

3.如需要,可附其他成果附件,如阶段成果、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等。

4.如有变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者、撤销项目等事项,课题承担单位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三、其他事项

以上中期检查评估表、结项申请书电子版请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s://hct.henan.gov.cn/)公告公示栏查看下载,本次课题结项及中期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鉴定结果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校内各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提交,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结项或中期检查材料不予受理。

2.各单位请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10点前将结项或中期检查材料(盖章签字版)提交到社科处S5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须同时发送到nysyskc512@126.com(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课题材料”)。

联系人:王瑞、张艳

电话:63520029

社科处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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