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CN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含《卧龙论坛》),省以上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首创理论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下同)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采用的调研报告。

2.南阳市(含中央、省驻宛单位和解放军驻宛部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的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外市工作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国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取前6名。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5.其他: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能参评;已获上一年度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者,原则上其第一作者本年度不能参评;已获得其他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能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市级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能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创新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证明要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和市厅级以上领导2023年批示。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需要设置特别荣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全市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申报和初评要求

1.各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区办公楼S510,汇总表应盖章签字。成果上报材料需提供:

(1)论文类:原件1本,复印件7份,复印件按照申报表、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

(2)调研报告类:原件1份,复印件7份,复印件按照申报表、领导批示、正文、采纳意见顺序装订;

(3)著作类:原件7本,附一份申报表及书号检索核对单。

上报材料顺序和整理要求:因为需要社科处和学校在申报表上盖章,所以论文和调研报告的材料先不装订,申报表单独归类,其他每份材料用回形针固定好,后期社科处统一装订。

成果形式是论文和调研报告的,每项成果的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粘贴申报表第一页。成果形式是著作的,每项成果装在一个公文包里,公文包外面标注清楚成果情况。

申报表中的第一作者单位意见和初评单位意见,均不要盖章。申报表和汇总表应规范填写,职务和职称按备注提示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2.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3.各单位严把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学术导向,著作类成果务必进行网上检索核对书号并打印,同时也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务必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未进行初评或初评后仍发现有政治问题,或有学术剽窃问题,或有著作版权页违规问题的,取消本年度和下年度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4.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5.成果原件自评奖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集中退还。

五、联系地点、联系人

1.各单位科研秘书(或专干)统一将申报材料于4月1日集中报送至中区办公楼S510房间。

2.申报表(以作者名字命名)、单位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电子版统一用“单位+2022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命名发至邮箱nynuskc@163.com

3.联系人:张恒杰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

附件:1.2023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23年度南阳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


社科处

2024年3月26日

关闭

   
 

©版权所有 南阳师范学院社科处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 邮编:473061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中区办公楼5楼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