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等申报指南已发布,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申报;
2.规定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的项目类别,需校内各单位汇总后由学校统一上报;
3.规定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类别,需申报人自行在系统申报,各单位汇总后向社科处备案;
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6月4日前按要求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ynuskc510@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宋 丽 丽
联系电话:63518185
社科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