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内涵建设,提高我校高层次社科类项目的申报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高层次社科类项目的前期研究与准备工作,依据《南阳师范学院国家社科类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宛院发【2022】208号)和校领导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南阳师范学院国家社科类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为我校在编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国家艺术基金)。
(三)申报人限申报一个培育项目。
(四)已获国家社科培育基金资助立项的主持人,若本年度已提交结项材料且达到结项要求,本次可以申报。已获立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持人,鼓励申报重点和重大培育项目。
三、项目类别
培育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单列学科(艺术学项目、教育学项目、军事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等。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其他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三、经费使用
培育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提升项目申报书质量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差旅费、会务费、学术交流等费用。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财务规定。
四、项目周期及结项要求
(一)除重大项目外,项目完成周期为2年。在2年内,须达到以下要求:
1.以高质量申报书积极申报国家级项目并获准立项。
2.如连续申报2年而国家级项目未能立项者,则应发表相应数量的阶段性成果:发表CSSCI收录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篇并同时获立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或出版重点出版社专著1部(8万字以上)并同时获立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或获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
(二)重大项目完成周期为3年。在3年内,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以高质量申报书积极申报国家级重大项目并获准立项。
2.在学校文件指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CSSCI收录论文2篇。
3.以第一完成人在权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并同时获立省社科规划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
4.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获立国家社科项目1项。
五、申报流程
(一)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人应按照自己申报项目类别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人所在学院(部、所、处、中心)应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请书所填内容真实,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筛、排序后上报社科处。
(三)申请人以院系为单位于10月31日16点前纸质申请书1份、活页3分、汇总表1份(见附件)报送至社科处S510室,电子版发送至nynuskc510@126.com,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
(四)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请书和活页电子文本均用WORD文件格式填写,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放至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包括1.《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单位命名(如:张三+文学院));2.《活页》(以“申请人姓名+单位+活页”命名(如:张三+文学院+活页))3申报汇总(排序)表。申报人将个人文件夹发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统一打包,以“**学院+培育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不接收个人提交。
(五)纸质版申报材料打印装订要求:申请书、活页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余材料A4打印即可。
(六)因涉及类别较多,本年度所需申请书和活页等申报材料请根据本人申报类别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或国家艺术基金官网)下载。
联 系 人:宋 丽 丽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
社科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