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教办社语〔2023〕240号)通知,现启动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锚定“两个确保”,助力实施“十大战略”,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增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河南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设选题指南(见附件)。各课题组既可以参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以主动与省直各相关单位和产业部门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建议,以现实问题为切入点,凝练方向,自拟题目。自拟题目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凸显战略性、实证性,并且有学理支撑。
三、申报限额
双一流高校每校不超过10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及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每校不超过5项,其它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2项,高职高专每校不超过1项。
四、申报条件
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学术作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人员。
2.申请人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3.在研的各类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
五、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首批拨付6万元,研究期满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
六、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2.成果推广及应用。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省委办公厅《河南信息》《综合与摘报》《要情》、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参事建议》、省委政策研究室《内部参阅》、省政府研究室《策报》、省委党校(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与建议》、省教育厅《资政参考》等内参刊物采用上报或在主要官方媒体刊发推介专刊等。
结项成果须标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研究期满达不到结项要求者,可延期1年并申请二次鉴定。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予以通报,并作撤销处理,项目首席专家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七、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
1.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7月12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以登陆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s://jyt.henan.gov.cn/sk/)进行申报。
2.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于7月21日前在线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系统。(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首页的扫描件,著作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
3. 申报人请于7月22日前将系统导出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nynuskc510@126.com。
八、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各二级单位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本校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联 系 人:宋 丽 丽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
技术咨询电话:0371-56713633
社科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