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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材料

请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申报时间要求,考虑到疫情防控、寒假、遴选公示、网上集中申报等时间因素,我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校内预申报

2022年12月25日前:请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初稿申报材料至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成果和证明材料pdf版发送社科处邮箱nynuskc@163.com。

纸质版申报材料含:1.《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其中至少1份单位盖章),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2.申报成果:1份。3.相关证明材料:1份。

本奖项为限额择优推荐,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正式申报和提交申报材料

2023年2月1日之前:入围申报者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至社科处(详细报送要求见:三、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四、各类电子版材料的报送要求)。

社科处按照教育部时间要求,将统一进行系统申报。

三、各类申报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份数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其中一份单位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各类申报电子版材料的报送要求

1.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原始的带有宏功能的.doc格式,不能转存为格式或者PDF格式。请在启用WORD宏功能的前提下,检查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文件,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

2.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需要是文字版PDF,不能提供扫描版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3.各类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申报评审表一概以“南阳师范学院+姓名+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命名;申报成果本身一概以“南阳师范学院+姓名+成果:成果名称”命名;申报成果附件材料一概以“南阳师范学院+姓名+附件材料1:材料名称”、“南阳师范学院+姓名+附件材料2:材料名称”等等命名。

五、材料报送联系人和地址

校社科处联系人:张恒杰,联系电话63518185

地址:中区办公楼S510室

电子邮箱:nynuskc@163.com。

社科处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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