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将对2019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S51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nuskc509@163.com。到期仍不提交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不再拨付,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同时,社科处将对该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的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予推荐,并相应核减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指标。
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强对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联 系 人:宋丽丽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
社科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