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招标课题计划确立10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课题计划确立55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须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选题》(见附件1)中选择题目,申报重点课题可根据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及教育科学发展的需要自定题目。自定课题名称的表述应当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注重把握现状、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保证科学性,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彰显创新性。
(三)教育科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高校和省级教育科研、教研机构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中小学及市、县级教育科研、教研机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教育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者作为课题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或重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每人只能参与1项重大招标课题或重点课的申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本年度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1)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2)已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3)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未满三年的;(4)主持人所在单位承担教育科学规划资助课题逾期未结项且未完成资助经费清缴的。
(四)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遵守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无课题研究失信责任现象。
三、课题管理
(一)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均须在1-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期间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省教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将批准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三)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应及时申请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
重大招标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5000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3)1部正式出版的专著,或者3篇发表在CN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专著不少于20万字,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
重点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2)3000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3)2篇发表在CN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3篇发表在较高层次CN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能发表在相同期刊上)。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上述成果作者均须是课题组成员,其中专著须是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为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著作、论文等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四)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办法
(一)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每所高等本科院校重大招标课题限报2项、重点课题限报3项。
(二)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9月11日0时至15日24时开放,逾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系统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书”)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下简称“论证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相关内容的准备工作。
(三)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连同《论证活页》,用PDF格式提交到平台上。请在9月14日下午6:00前完成系统线上提交同时将以下纸质版材料(同版纸质《评审书》重大招标课题一式7份、重点课题一式3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中区办公大楼S510室,电子版材料打包(统一用“学院+2023教科规划重大或重点”命名)发至邮箱nynuskc50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宋丽丽 电话:0377-63518185
社科处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