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对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提升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设教育财务高水平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有关精神和重点改革事项,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改革创新,强化顶层设计,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符合新常态下教育财务管理发展趋势,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财务管理的目标、任务、体制、方法、手段以及当前形势下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研究。
二、研究范围
财务管理课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应用研究为主,针对教育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疑点、盲点等问题,结合全省教育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课题研究方向(见科研处文档下载区附件)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8个月。资助性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申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指导性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解决。
三、申报条件
(一)2021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应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并鼓励具有教育财务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
(二)每个申请人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含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基础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二)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4项。
(三)项目研究完成后,教育厅财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重新撰写总结报告,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
(四)省教育厅对项目产出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成果的署名权。省教育厅财务处视研究成果择优向有关领导推荐,凡被应用采纳或获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对项目组给予表彰鼓励。未经省教育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五)请各申报人认真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见科研处文档下载区附件),单位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见科研处文档下载区附件)。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4日18时前将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社科处(办公楼S509室),同时将电子版《课题申请书》、《课题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kyc40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新宁
电话:63518185
社科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