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具体要求申报。
报送成果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 份原件 5 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 1 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公章后的申报汇总表1份。所有纸质材料需要统一装进档案袋并贴上封皮。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社科处网站常用下载区下载,各单位请于2021年4月9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社科处(办公楼S509室),电子版材料打包(统一用“学院+第六届全国教科优秀成果”邮件名称)发至邮箱nynuskc50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18185
社科处
20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