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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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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人文社科博士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2021年度校级人文社科博士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校级博士专项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成果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博士专项项目的申请人为2020、2021年度我校新引进的与学校已签订校内引进人才协议、享有科研启动费的文科高层次人才,具体申请办法按《南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申报材料必须格式规范、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抵触。

3、每位申请者最多只能申报1项,参与项目最多不得超过2项。

4、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三、申报流程

1、申请者填写《南阳师范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申请书》,经所在院(部、所)初审并统一填报《2021年度南阳师范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社科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结项要求

博士在科研启动费使用期内必须完成以下1-3项中的2项或完成第4项:

1.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C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10万元以上(实际到帐)。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等奖1项以上(限前2名),或省部级优秀论文奖2.等奖1项以上(限第一作者)。

4.获立国家级项目1项(限主持人)。

5.以上类别项目成果必须标注“南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课题编号XXXX”字样,凡未标注的成果不作为结项验收、鉴定和成果评奖的依据。

五、材料报送

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表1份,以院系形式于2021年10月22日16时前报送办公楼S510,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社科处邮箱nynuskc509@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相关附件请从社科处网站“常用下载”处下载。

社科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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