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省普通本科院校教师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
2.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40-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工作。
二、遴选名额
各高校推荐名额不限,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各有关高校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与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遴选后报省教育厅。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
遴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本校(院)学科设置情况,做到全学科覆盖并突出优势学科。
(三)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加入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四、其他事宜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把师德标准放在首位。要对推荐纳入面试专家库的人员加强管理,对主动承担并履行面试考务任务的专家,在培养培训、选优评先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各院系推荐人员要在4月15日前登录http://gxjszg.hateacher.cn网站,选择“考官登录”页面,点击“考官注册”,将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3.各院系在4月19日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本院系面试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N411,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通过钉钉报送付单辉老师。
4.入库专家须服从管理,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5.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专家库的管理,准确把握专家动态,及时更新信息。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xls
附件3: 专家信息导入EXCEL模板.xls
附件4: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