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官网| 期刊部首页|

汉代文化研究

当前位置: 期刊部首页 -> 专题专栏 -> 汉代文化研究 -> 正文

《南都学坛》2024年第5期“汉代文化研究”栏目:摘要、关键词、引用格式

发布日期:2024-12-31浏览次数:

汉代男子的“状貌”书写与官吏仕进

蒋波

(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要:“状貌”指某人的面容面貌及身体外形特征,它是汉代传世和出土文献关于男性描述的常见信息,也是政府档案记载官吏身份的基本信息。汉代某些特殊职官对状貌有一定要求,绝大多数情况下状貌并非官吏选任、迁转的影响因素,更非决定因素。但在非常态下,状貌可以左右个别官吏的仕进。强调功劳的仕进制度、谏议制度、重德轻貌的儒家思想等是汉代防范状貌因素干扰、破坏官吏仕进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状貌”;官吏;仕进;防范

引用格式:蒋波.汉代男子的“状貌”书写与官吏仕进[J].南都学坛,2024,44(6):1-6.

新出简牍所见秦代官吏荐举制度

苏俊林,范肖肖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重庆北碚400715)


摘要:官吏荐举制度是秦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秦代荐举制度的形式主要有制度荐举、私人荐举和自我推荐三种。国家从才能、功劳、年龄、籍贯、社会身份、过往经历和资财等7个方面规定了被荐举人的条件和资历,要求明确且严格。“任”即担保,是荐举程序中的首要环节,不可或缺。“任”后一般以文书形式逐级上报,荐举文书的内容有固定要求,需经上级审核和考察。在“任”的法律关系中,荐举双方互相承担着连带责任。荐举制度作为一种灵活选拔人才的方式,对推动秦国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其弊病也阻碍了荐举实效的发挥,给国家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关键词:秦代;岳麓秦简;荐举制度;荐举形式;荐举责任

引用格式:苏俊林,范肖肖.新出简牍所见秦代官吏荐举制度[J].南都学坛,2024,44(6):7-17.

悬泉汉简所见传与传信考

孙富磊

(南阳师范学院历史学院,河南南阳473061)

摘要:传信与传均为汉代常见的通关凭证。传信由御史大夫所签发,通行于全国,多与西域事务相关。原件由使用者随身携带,御史大夫府存有备份,传信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效力,传信丢失或被盗,御史大夫将会向全国下发文书进行追查。传为地方官府签发的通关文书,内容多与地方行政事务有关,其效力仅限于签发机构所管辖范围。传信与传在使用过程中沿途各接待机构需要对其真伪进行查验,按照原有文书格式进行抄录。

关键词:悬泉汉简;传信;传

引用格式:孙富磊.悬泉汉简所见传与传信考[J].南都学坛,2024,44(6):18-23.

西汉南阳郡舂陵侯国的“南迁”问题

牛天伟,牛一帆

(南阳市汉画馆,河南南阳473000)

摘要:张卓远、包明军《西汉舂陵内迁地望及其演变问题探讨》认为,西汉晚期王莽势力的扩张及对刘氏宗族的打压,迫使舂陵侯国南迁枣阳。这一观点是对有关史料的误解。实际上,新都侯国与舂陵侯国不相邻,新都侯国的地盘没有扩大,所以,舂陵侯国“南迁”的理由不成立。至于距离宛城三百里的“舂陵”应该是刘玄家所在的舂陵村,而不可能是舂陵侯国。

关键词:舂陵侯国;新都侯国;南阳郡

引用格式:牛天伟,牛一帆.西汉南阳郡舂陵侯国的“南迁”问题[J].南都学坛,2024,44(6):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