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申请辅修双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学生自愿报名、双方学院审核同意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王鹤儒等228名学生自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起辅修双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形式
1.学习形式分为单独开班上课和自主选择随堂听课两种,具体形式由双学士专业所在学院确定。
单独开班上课:根据辅修学生数量,单独设置教学班,利用晚上或周末时间上课。
自主选择随堂听课:学生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自主安排各学期学习课程,学习课程应在对应本科专业各年级开设课程范围内选择。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必须到辅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相应年级、班级进行课堂学习,学生对辅修专业的学习受辅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及班级管理。
2.具体学习形式请到对应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咨询。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地点详见下表。
双学士专业 |
所属学院 |
教学办公室地点 |
工商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科技楼609室 |
财务管理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科技楼609室 |
法学 |
法学院 |
逸夫楼C213室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逸夫楼306室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外语楼110室 |
旅游管理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逸夫楼712室 |
二、考核方式
辅修双学位课程的考核,原则上提前单独考试(含考试、考查课程),具体考试形式及考试安排由开课单位确定。
三、费用及缴费方式
辅修双学位按学分收费,2020年9月起,每学分按110元收取。2022级新申请辅修双学位的学生本学年按2200元收取;往年申请辅修双学位学生中,2021级本学年按3300元收取,2020年级待毕业前核收。
各年级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务必于2023年10月15日前通过微信“南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公众号进行缴费并查询电子发票,因本人原因造成缴费不成功者视为放弃资格。
四、其他
1.辅修双学位课程与原专业已修课程相同的,学分可以互认。
2. 因自身原因确需终止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应于停修当学年10月1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经辅修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终止双学位专业学习。
3. 学生辅修双学位其他事宜按《南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宛院教发﹝2022﹞125号)、《南阳师范学院辅修双学位学士教育管理办法》(宛院教发﹝2023﹞17号)办理。
附件:南阳师范学院2023年获批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名单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