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高〔2019〕75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及时总结骨干教师培养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本科高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17年度考核延期的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
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
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意见应包括 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
4.考核结果。
经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我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时间安排
以院系为单位,2022年3月15日前将纸质考核报告和支撑材料(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交N20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材料见教务处常用下载《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附件材料》。
教务处
附件: 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附件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