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教学单位:
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水平、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2日进行。为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1、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全校考试工作和督查院系考试工作。各院系也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任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院长(主任)兼任主考,对院系考试、考务工作负全责。
2、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核心是:加强考风考纪,促进教风、学风。
3、各院系考前要根据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别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全面动员,宣讲《南阳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近年来对考试舞弊学生的处理决定,贯彻学校本学期考试工作安排意见,端正师生考风、考纪认识。
4、2018年6月18日至24日为“考风考纪宣传周”活动时间,各院系要利用宣传板、横幅、标语等形式在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进行考风考纪宣传,弘扬正气,端正考风,提高师生认识水平。要求各院系展出宣传版不低于1块、横幅不少于1条。宣传板东校区集中于主教学楼前马路两侧展示,西校区集中于逸夫教学楼前马路两侧展示,各院系所制作的宣传板务于2018年6月18日开始展出。
5、加强对考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建立学校、督导室及各教学单位考试巡视制度。学校、督导室负责全校考试巡视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考试巡视工作。各级巡视工作小组应及时填写《考试巡视纪录》,并于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报教务科存档。
二、严格审定学生考试资格,认真编制考试工作方案
1、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严格审定学生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基本情况(包括学号、姓名、性别、专业、层次、类别、班级、课程名称等)于2018年6月13日前报送教务科。对于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要张榜公布,并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2、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转变思想,广泛开展考试改革与创新实践研究,探索适应时代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考务工作新模式。学校支持、鼓励各院系对考试形式等进行改革探索,对于考试形式有重大改革的应报呈教务处,经同意后方可安排。
3、所有课程考核方式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考查课程必须按考试课程规范进行。
4、特殊形式的考试须由院系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进行。
5、各教学单位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方案,用A4纸规范打印(附电子版,表格要严格按照以下格式)于2018年6月13日前报送教务科。考试工作方案原则上应包含以下方面:
①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②期末考试工作巡视安排
③期末考试工作考风考纪宣传方案
④考试、考查课程安排一览表(格式要求如下:excel表格,横向设置)
年级 |
班级 |
专业 |
考试课程名称 |
考查课程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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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格式要求如下:excel表格,横向设置)
考试时间 |
考场地点 |
考试科目 |
班级 |
人数 |
监考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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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重修(辅修)考试安排一览表(参照上表自行设计格式)
⑦技能课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时间 |
考场地点 |
考试科目 |
班级 |
人数 |
监考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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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
1、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2、考生必须携带考试证或临时考试证方可进入考场。
3、考试所需备用白纸、草纸、装订试卷所需工具(用品)由各院系自行解决。考试备用白纸、草纸一律加盖院系公章。
4、监考教师必须佩戴监考标志,于考试前30分钟到各院系考务办公室报到,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开始组织考生入场。考前5分钟开始发放试卷,考试开始后方可允许学生答卷。
5、学校统管教室用作考场,其卫生由物业部门负责打扫,由使用院系安排专人负责考场布置;各院系自管教室卫生由各院系负责打扫。
6、严格执行缓考审批程序,申请缓考学生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南阳师院学生缓考审批表》,院系院长(主任)同意后报教务科备案。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缓考学生应当在该门课程下一次考试前一周向院系申请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7、本学期申请重修的学生,随班(课程)考试,原则上不单独安排考试,确需单独安排考试的,原则上应同考查课考核时间同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院系确定,同时各院系要妥善保管试卷。
8、所有课程重修考试随正常课程同步进行。
9、辅修双学位学生提前单独考试(含考试、考查课程),具体考试形式及考试安排由开课单位确定。对于缺考学生,学校不再组织补考。辅修双学位学生考试成绩务于7月2日前由开课单位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并报教务科备案。
四、考试(考查)课程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考查形式由各院系自行安排,考查课程考核时间定于2018年6月18日至24日,原则上要求随堂进行。
2、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7月2日,其中公共课程考试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25日至28日,专业课程考试时间院系根据自身实际在6月25日至7月2日时间段内自主安排;7月2日下午必须安排有考试,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得安排考试课程。
3、延长修业年限学生考试(考查)原则上随其他班级相同课程同时进行。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延长修业年限学生每学期考试(考查)学分数不得超过30学分。
4、评卷及整理教学档案时间:考试课程评卷及整理教学档案时间为2018年7月3日至7日。
5、考试时间:上午9:00—10:50;下午3:30—5:20。
6、成绩录入时间:所有成绩要求于7月7日下午6:00前完成网上录入。
五、关于技能课考试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技能课考试的管理力度,制定考试方案、评分标准、教师打分纪录,保存相关考试组织材料,并提交学生成绩单及试卷分析。要求在技能课考试中,题库中试题的数量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应试学生人数的1/4(个别特殊专业除外),参与评分的教师人数应达到3-5人。
六、试卷命题要求
1、试卷命题必须遵循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考核。
2、题型结构合理、多样,试卷内容一般应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要兼顾课程内容的系统性,要有合理的广度、难度和区分度。
3、题量和难度适中,题量必须与考试时间相适应,一般以多数学生正常速度答满80分钟为度。试卷卷面分数为100分,试卷命题完成后,应由命题教师认真进行试作,检查题量和难度,确保试卷内容正确无误,A、B试卷试题的重复率控制在20%以内。
4、实行考教分离,同类课程、课时相当、内容相近、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必须实行统考,统考课程命题应征求该课程所有任课教师意见,保证考试范围与所讲内容一致。
5、实行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院系主管院长负责制。
命题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课程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试题命制工作,确保字词准确、标点无误、格式规范、题量合适,确保试卷的质量。
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试卷的用字、标点、语句和格式的规范,试卷的覆盖面、题量和质量,A、B卷的重复率以及和上学年同课程试卷的雷同率,并在所审核的试卷上签名。
院系主管院长应对每一份试卷把关,审查试卷的规范和质量,并在所审查的试卷上签名。
七、试卷印刷及保密
1、学生复习阶段,任课教师不得圈定考试范围,不允许暗示考试内容,更不允许考前只作个别辅导答疑。
2、所有考试试卷印制必须采用胶印形式。全校公共课程试卷由教务处负责印刷、保管、分发;各院系教学秘书在每门课程考前1个小时(上午8:00,下午2:30)到教务科领取。专业课试卷由各院系负责印刷、保管、分发;跨院系课程试卷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印刷、保管、分发。印刷地点及印刷时间由教务处指定。试卷印刷过程中,各院系教学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督试卷印刷全过程,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
3、所有考试课程应于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试卷印刷、考试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其他
1、试卷以班为单位装订,班级人数过多的可分多卷装订。缺考、缓考学生试卷随班(随课程)装订,缺考和缓考学生试卷密封区内需填写内容由监考教师负责认真填写,并在总分栏内注明缺考或缓考字样。试卷装订后必须以密封条密封并加盖院系公章。
2、重修及双学位学生考试试卷单独装订。
3、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监考人员职责等按照《南阳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执行。
4、试卷命题、批改、装订、保管等按照《南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与试卷管理办法》办理。
5、考查课程试卷命题、装订、批改参照考试课程处理。
6、所有考核课程(含公共课程、重修及考查课程)记分册、试卷于2018年7月7日下午6:00前报学生所在院系,其中全校公共选修课程试卷档案材料由教师所在院系保管;各院系要妥善保管考试考查课程试卷,并要及时整理归档。
7、各院系学生重修课程成绩由教师所在单位于2018年7月7日下午6:00前按有关表格要求报教务科及相关学生所在学院。
8、临时考试证办理程序: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下载临时考试证模版,完整填写各项信息,贴上照片,院系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后到教务科确认。临时考试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22日,有效期为15天。
9、成绩录入:本学期期末考试学生成绩(含双学位)由各院系任课教师负责网上录入。对录入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电话:63513549。
10、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提出试卷查询时,须学生本人申请,经院系院长签署意见,教务处同意,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由教学秘书会同任课教师查询,并报教务处更正,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11、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
12、期末考试所用考场在各院系自管教室内安排,确有困难者提前到教务科协商解决。
13、本学期毕业生课程教师工作量按实际上课周数计算,其它班级按16周计算;全校性通识教育、教师教育选修课按14周计算;其它特殊情况按实际上课周数计算。各单位应据此计算出本单位教师本学期教学工作量,并用A4纸规范打印后加盖院系公章附电子版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送教务科。
14、本文件同时通过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发布。
教务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