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制)订本科实践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学校拟修(制)订本科实践教学大纲。现就修(制)订本科实践教学大纲工作安排如下。
1.修订范围:本次实践教学大纲修(制)订范围为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内单独设置的各类实践课程:如专业实习、教育实习、艺术考察与写生、专业见习等实践环节。
2.各学院可参照《南阳师范学院实践教学大纲撰写格式示例(参考)》(附件1),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实践课程性质制定适合本专业或专业方向统一的实践教学大纲撰写格式。
3.修(制)订内容:实践教学大纲应包括目的与要求,内容与时间安排,方式与指导方法,实践报告的内容要求,作业、教材与主要参考书,考核与成绩评定等内容。
4.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8月25日前将完成的大纲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8-8-6
附件
南阳师范学院实践教学大纲撰写格式示例(参考)
××××实践教学大纲
编写人:××× 审核人:×××(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名)
一、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 |
|
课程名称 |
|
适用专业 |
|
开设学期 |
|
周 数 |
|
学 分 |
|
二、目的与要求
……
三、基本内容
……
四、时间安排
……
五、方式与方法
……
六、报告的内容要求
……
七、考核与评价方式
……
八、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
九、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