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宛院教发〔2018〕7号)《南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的选拔
1.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选拔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公开、公平、公正。
2.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的选拔条件
(1)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治学严谨,师德高尚,责任心强。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且具有较强的教学评估能力。
(3)年富力强,年龄在30-5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工作。
(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
3.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的选拔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院(系)推荐、教务处审批的方式选拔,院(系)推荐人员需填写《南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院(系)审核报名教师的个人基本情况、教学获奖和教学研究成果情况,根据本单位报名情况择优推荐,上交教务处审批。
二、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院(系)名额
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院(系)推荐人数依据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确定。各院(系)推荐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人数见附件2。
三、时间
院(系)推荐结果于2019年3月1日17:00前报教务处。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报名表
2.南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院(系)推荐名额分配表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