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宛院教发〔2017〕59号)工作安排,决定对2017-2018学年立项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7-2018学年立项的所有实验室开放项目。
二、验收程序
1.开放项目负责人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同时提交验收材料(结题报告书、实验报告、实物、研究论文等)到所在学院。
2.各学院成立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提出验收结论,推荐不超过10%的优秀项目。学院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和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审核过的纸质验收材料留存学院,保存期限至少3年备查。
3.教务处对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拨付项目经费,指导教师根据拨付的项目经费进行报账。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出追加项目经费申请,学校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予以追加。
4.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报告说明延期原因,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方可延期,但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学年的开放项目。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开放实验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于2018年11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与附件2及其他相关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2. 南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doc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