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国家教材委《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原有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办法基础上,研究修订了《南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南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国家教材委《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规范教材建设、选用与管理,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教材是学校教育的基本依据,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教材体现着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是教学过程中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教材建设包括教材规划、教材编写、教材选用及征订管理等。制定教材建设管理办法,旨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确保我校教材建设符合高等教育在新常态下的发展要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设立教材工作委员会。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的教材管理规定;指导和协调各学院(部)教材建设小组工作;负责学校规划教材立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检查落实教材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学校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等。
第四条各学院(部)设立教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其工作职责是:制定本单位教材编写计划和教材选用计划;审核选用教材的质量;组织本单位申报教材立项,并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等。
第五条教材建设实行学校、学院(部)两级管理。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各级规划教材的立项申报和选用审定工作;实现教材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落实教材建设的有关政策等。各学院(部)应按其承担的任务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学校定期组织规划教材的立项、资助和优秀教材的评定工作。
第三章 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教材是依据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编制的教学用书,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学校鼓励选用和编写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第七条教材内容应当具有思想性。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穿教材建设全过程,引导学生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充分反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制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全面展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同时,教材内容还应当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践性,既能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反映国内外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的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又能体现编写者研究成果的特色与优势。
第八条教材建设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科学、求实的思想方法;注重探索学科的发展规律;注重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注重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九条教材建设应当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要求,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第四章 教材规划与编写
第十条教材规划。
(一)学校结合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及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并依据教材建设规划组织规划教材选题申报工作。
(二)学校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以及各级各类教材建设项目。规划教材选题的重点是受益面较广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有一定特色的专业课和文化通识课教材;体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
第十一条规划教材立项。
(一)学院(部)和学校应该完善教材审查标准,规范教材审查程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严格审查教材。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和盲审制度。强化教材政治审查制度,重点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内容进行专题审查。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二)规划教材立项程序:教师申报——学院(部)审核——教材工作委员会评审——公示——立项。
(三)凡有适合我校使用的国家级规划和省部级获奖教材、马工程教材,均不能申请立项。
(四)立项规划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按照“文责自负”原则,主编负责全书的统稿和书稿质量。主编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副教授以上职称,讲授本门课程两届以上。鼓励和支持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
(五)立项规划教材交稿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稿。审稿的专家一般为3人以上,且必须有校外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组织正式出版。
(六)立项建设教材的出版社由主编选择,主编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教材出版必须通过出版社组织的审稿程序,以确保质量。
(七)加强对教材的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负责制。对项目的考核分为:立项一年后中期检查,两年后验收。立项建设教材必须在中期检查时提交全部书稿或修订稿。中期检查不合格(未完成全部书稿或修订稿、编写质量一般)和结题验收未通过(建设期满未出版)的教材,学校将视情形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提供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回经费、取消该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此类项目的资格。
(八)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第十二条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三条立项教材除了符合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规划教材要求高起点、高规格,反映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结构改革成果,符合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在体系上要有所创新,内容上要有所更新,方法和手段上要有所革新。
(二)教材编写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教材编写要以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为出发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全面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同时,要体现改革的精神,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成就、新技术。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要有较强的教学适用性;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四)教材编写体例要求规范科学。绪论、正文、习题、思考题、索引、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教材的审核。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办法第七、十三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
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五章 教材选用与征订
第十五条必须统一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引进教材要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教材选用除了符合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否质量优先。必须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原则上首先使用国家规划教材、省部级获奖教材等高质量教材。“马工程”教材、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在公共课教材使用比例中不得低于60%,在专业课教材使用比例中不得低于30%;
(二)是否具有实用性。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并且考虑到学生以后的升学、就业等需求,使用学科领域内公认的比较实用通行的教材;
(三)是否适时更新。应使用体现学科领域新思想、新进展的教材。原则上使用近3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该相对较高。理工类、经济类、法学类专业应尽量原则上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其他的专业也应原则上使用近5年出版的教材;
(四)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引进外文原版教材要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点对引进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审读把关,确保使用的引进教材价值导向正确;
(五)适当限制自编教材。自编教材使用比例应严格控制。核心课程原则上不使用自编教材(属于国家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教材的不受此限)。
第十七条教材选用的程序:
(一)学院(部)初审
学院(部)组织任课教师推荐拟选教材,由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长(主任)初审并提交由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教学院长(主任)、院长(主任)、分党委(总支)书记等组成的教材选用小组进行审定,经审核同意后,由教学秘书、院长(主任)、分党委(总支)书记在《教材征订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学校审查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部)上报的下一学期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征订,并责令相关学院(部)按要求重新选用。
第十八条选用教材审核确定后,由后勤服务集团教材供应中心负责招标、征订及发放等有关事宜。
第六章 教材建设经费
第十九条为了推动和加速教材建设,促进教材更新与发展,丰富我校的教学改革成果,提高学术研究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学科、专业编写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本办法所规定的立项资助和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第二十条教材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国家及省部级规划教材的经费配套、学校规划教材的编写及出版;优秀教材的评审及奖励;国外原版教材的引进等。
第二十一条教材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教材建设成果奖励参照《南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奖励条例(试行)》(宛院发〔2017〕182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学校发布的相关管理文件自行废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