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高等教育质量观由知识质量观向能力质量观转变,为了适应学校转型升级发展的需求,为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狠抓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内容,突出学生能力培养成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建立课堂教学质量全过程监控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能的重要途径,是教学管理实现精细管理和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依据《南阳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指导,由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的课堂教学质量督导组(组员为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具体执行。
第一条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的任职条件
1.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治学严谨,师德高尚,责任心强。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且具有较强的教学评估能力。
3.年富力强,职称为副教授或教授,年龄一般在30-55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工作。
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
第二条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的组成与遴选办法
1.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由学校从教学经验丰富的现职教师中遴选、聘任。督导员在教务处指导下,从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质量反馈,其目的是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学校将历届学校教学优秀奖获得者、历届教学名师、历届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历届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中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补充进入课堂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库。
3.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由学校按组(文科组、理科组、艺术组)统筹安排。文科组含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理科组含经济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艺术组含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珠宝玉雕学院。
第三条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范围
1.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2.所有开设课程,包括理论课、实践课、技能课等。
第四条课堂教学质量督导的主要内容
1.课堂教学纪律执行;
2.组织课堂教学情况;
3.教学内容优化整合,反映新信息、新动态情况;
4.教学方法手段与应用;
5.教学创新与学生能力培养;
6.作业布置与批阅。
第五条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的工作形式
1.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以听课院(部)为单位自行统筹安排听课时间,每学期每位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随机听课30学时。
2.严格执行《南阳师范学院日常教学行为规范》,根据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填写《南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评估反馈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一份转交任课教师,并在课后与任课教师面对面交流教学经验;一份由督导员存档并定期向院系汇总反馈;一份交教务处存档。反馈信息力求准确反映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教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3.对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过程中发现教师教学事故,按照《南阳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六条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任期
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任期为1学年,期满视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因故无法履行督导员职责者,可以提前解聘。
第七条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1.督导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各院(系)领导和全体任课教师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其开展工作。
2.学校为督导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有关文件资料。
3.学校给督导员适当报酬。
第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南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评估反馈表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南阳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评估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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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