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学校拟对2022届实习工作进行表彰。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优秀实习生:各学院推荐学生数不高于本科毕业生人数2%(参与顶岗实习的学生优先推荐,并在表格中 注明)。填写上报《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申报表》和《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申报汇总表》。
2.优秀实习单位:各学院上报2022年实习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体现专业特色,总结要有数据支撑,对不同专业、不同实习类型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每学院推荐1名本校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不包含教育实习带队教师)、1名实习基地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填写上报《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4.优秀实习基地:每学院上报不超过1个优秀实习基地。上报优秀实习基地总结,总结要对基地承担实习任务、接纳学生人数、实习指导情况、实习基地硬件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请各单位于5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教务处实践科。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