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我校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鼓励大学生在校内外开展实践活动,并促进大学生进行创新实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实践教育任务,推动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各学院要深化产教融合,大力推动实习基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共享型实习基地。要挖掘校内资源优势,鼓励建设校内实践基地。
二、建设项目
1.项目类别
校外实践基地:能满足实践教学任务,合作两年以上,每年实习人数不低于20人次。能按合作协议积极承担实习指导任务并给予尽可能的优惠条件,符合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的原则。满足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基本要求,提供食宿、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校内实践基地:能发挥校内资源优势,承担学生实践教学任务,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节约实习经费。其主要任务是为教学实习服务,按照教学计划接纳实习学生。
2.立项数额
2019年计划立项建设校外实践基地5项、校内实践基地5项。
3.项目经费
每个建设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鼓励共建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经费支持。
4.经费管理
依据学校财务制度,专款专用。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1)《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内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纸质一式3份、电子档1份)。
(2)PPT答辩课件电子版。
2.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20日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档报教务处实践科。
四、立项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学校研究后正式确定为校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五、项目管理与评价
承担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南阳师范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宛院发〔2006〕201号)》、《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宛院教发〔2019〕63号)等文件规定,每年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将组织年度工作研讨和交流。学校将依据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践基地建设方案,组织项目验收。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内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