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成绩管理,全校所有开设课程的学生成绩均须通过教务系统统一管理,任课教师须在规定的权限和期限内完成课程成绩的录入工作。为提高成绩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成绩录入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成绩录入时间及要求
1.根据教学管理工作要求,每个学期所有开设的课程成绩应在期末考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由任课教师录入并提交完成。任课教师有特殊原因要推迟提交成绩的,需提交申请,并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和教务处审批。期末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以所在学年的学校校历为依据。
2.各开课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成绩录入提交时间内应给予任课教师充足的批改试卷和成绩整理时间,以免任课教师因时间仓促导致成绩出错。
3.重修、补考等成绩录入及报送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的时间进行,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二、课程成绩录入范围
1.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计划学期内开设的所有课程成绩。
2.学生因缓考或不及格申请进行补考或重修的课程成绩。
三、课程置入与成绩录入要求
1.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教学任务的置入由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负责。教务处负责全校性公共课程的置入,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开出课程的置入。课程任课教师的置入由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有关单位负责。
2.各教学单位应于开学第一周内组织教师根据所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大纲要求规范使用记分册开展过程性考核。
3.教师应给记分册里的每位学生出具成绩,如果该生是缺考、缓考、未选、免修或者舞弊的,可直接在期终总评成绩栏记入“缺考”、“缓考”、“未选”、“免修”或者“舞弊”,然后在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时在“综合成绩”栏中选择相关选项,务必不能留空。
4.教师在学生成绩录入时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各部分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录入成绩。设置各部分成绩的比例时需要注意:设定的平时成绩比例+设定的期末成绩比例+设定的技能成绩比例=100%。成绩录入时需要注意,使用百分制进行计分时,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都应该按照百分制输入。
5.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完毕后,要仔细核实成绩的准确率和正确性,确认无误再提交。成绩一经提交,任课教师在网上将不能进行本课程成绩的修改。
6.若成绩登录系统中学生信息存在多、漏等异常情况,教师要单独上报相关学生成绩或情况至各教学单位,由教学秘书调查核实后按照特殊成绩报送要求将相关情况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
四、成绩录入异常处理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为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自查成绩时间,学生可根据自查情况申请成绩查阅变更,经查阅后确实发现成绩误判、误登或漏登的,由课程承担单位将成绩修正结果报教务处审批。对多次出现成绩误判、误登或漏登情况的教学单位,学校将在学期教学管理优秀单位评选等活动中进行扣分处理。
2.学生只能申请查询上一学期参加考试(或考查)的课程成绩,且申请时间为学期开学的前两周,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