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教学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以及要求,向校内外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察督促检查,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现制订我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行校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全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是面向社会、依法办学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我单位制定本实施方案,目的是通过加强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师生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办学积极性,深化学校现代管理体制的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增强大学的社会声誉和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 校务公开工作事关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必须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 校务公开既要维护干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又要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力。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视听传播媒体。充分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闭路电视台、广播台、无线电台和宣传橱窗、广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等公开校务;
2.设立处长电子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纪委监委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3.各种会议。通过召开由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等参加的会议等形式公开校务;
4.各种公文。通过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四、教务处校务公开主要事项:
1、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2、教务处岗位职责;
3、各科室科长岗位职责;
4、教务处领导及各科室办公电话;
5、各科室具体业务办理流程;
6、教务处机构设置;
7、教务处服务承诺;
8、年度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意见;
9、全校通识教育、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学生网上选课,公共选修课;
10、学生辅修双学位;
11、教学优秀奖、教学新秀奖评选活动及结果;
12、专升本选拔实施办法;
13、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费资助情况;
14、教学名师培养对象资助项目;
15、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名单;
16、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17、新办本科专业进行资助;
18、大学生实践教学活动创新项目资助
19、学期考务管理、教学管理优秀单位表彰;
20、省级以上学科大赛参赛通知;
21、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2、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结果;
23、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结果及经费资助;
24、学分制管理规定;
25、辅修专业一览;
26、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27、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
28、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经费预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