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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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介绍

发布时间:2021-02-28      发布人:教务处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规定、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各院(系、室)制定和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门课程学生学习指导书;拟定全校年度、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检查督促各院(系、室)贯彻落实,并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教学工作,提出有关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2、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学校实际,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课程体系改革的意见,参与制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工作。
3、制定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考勤、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教研室工作、教学工作、实验室工作等,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4、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审批工作,组织全校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和评比工作。
5、负责制订专业办学水平,课程建设质量、课堂教学质量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主持实施各种教学评估。
6、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全校教学实际情况,检查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总结教学经验,组织全校教学经验交流。
7、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学籍管理,负责全校短训班、进修班的教学管理和进修、旁听生的管理工作。
8、协助和完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负责授予学士的申报,制定和实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审核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9、负责全校教室调度,检查督促教室、教学常规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0、组织制定、实施各专业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计划,统筹搞好实习基地建设,组织各学院(系)教材教法教研室(组)开展教材教法研究。
11、制定、实施学校教师培养计划,参与做好教师定编、聘任和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12、结合教学与教学管理实际,组织有关教学研究活动。
13、督促普通话推广工作,搞好普通话验收、考试工作。
14、制定全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战略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质量管理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15、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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