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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微格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1-09-06

南阳师范学院微格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微格教室管理,强化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微格教室主要用于教师和学生教学技能中教学语言、板书、导入、强化、课堂组织、讲解、演示、提问、结束等环节的训练,也用于教师开展教学方法训练与研究、教师发展培训等。

第三条 使用对象为本校教师和学生,以满足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学和训练使用为主,一般不得用于其它各类活动。

第四条 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微格教室的统筹协调、使用分配、维修审批,有师范类专业的院系负责分管微格教室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五条 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各院系师范专业数量分配微格教室。

第六条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学期开学前,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与教师发展中心主任签订“微格教室安全责任书”,清点设备数量及状态。

第七条 院系负责微格教室的日常使用、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用电、用水、防盗、消防等)等工作。

第八条 任课教师在使在微格教室前,必须提前熟悉、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任课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培训,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步骤进行规范操作。

第九条 爱护室内所有设备及物品,不得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得擅自移动、接驳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严禁使用该设备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人为导致设备及物品损坏者,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赔偿。

第十条 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微格教室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揿按各种开关。在微格教学训练中,若设备出现异常或学生对其使用方法不明确,应及时向指导老师请教,以免损坏设备。

第十一条 使用微格教室的老师负责当堂课的环境及清理工作,提醒进入教室的学生保持微格教室环境卫生,不得将食物或饮料等带入教室,不得随地丢弃废物,室内禁止吸烟。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令其离开,授课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之责。

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实验或自主训练,必须由指导教师带领,有序进入指定微格教室。实验前指导教师将学生分成小组,对组长进行操作培训,并讲明注意事项与纪律要求。实验中指导教师应观摩、指导、评价学生试教。实验结束,指导教师须认真填写《教学法课程微格教室使用登记表》。

第十三条 授课教师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使用完毕,按照程序关闭设备及电源、最后切断总电源,并做好使用情况登记,清理讲台,擦净黑板,打扫室内卫生,桌椅摆回原位,关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教师发展中心每学期对微格教室规范使用、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定期对微格教室规范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和评比。

第三章 维护与维修

第十五条 相关院系负责分管微格教室的日常维护、耗材购买和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微格教室内设备非人为损坏出现的故障、设施损坏等,确需维修、更换、更新设备,由各分管院系将维修报告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批后,由各院系联系维修事宜,维修费用经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报账。

第十七条 微格教室整体性、系统性、大规模维修和维护,由教师发展中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统一报告、审批、实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其它要求按照《南阳师范学院教室管理办法》和《南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日起实施。

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微格教室管理使用安全责任书

2. 南阳师范学院微格教室设备移交清单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