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党委、主管校长领导下,处长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基建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办事。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学校基建总体规划及年度基建计划。
一、在校党委、主管校长领导下,处长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二、带领全处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三、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校园规划的设计与实施,负责基建工程的立项、报批工作;
五、根据学校审定的新建项目及进展情况,组织编制并上报学校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经学校和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和落实;
六、负责为学校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依据,并组织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评选、优化工作;
七、负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的管理及督办工作,并督促检查项目责任人、施工方、监理方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文件的编辑并协调招标工作;
九、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十、负责协调基建处与校内外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基建处的各种合同、协议的签订及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的审定工作;
十三、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督促办理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备案、竣工决算审核及工程保修等工作;
十四、配合校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十五、做好基建处人员的思想教育、行政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