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检结果,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学校进行考察,确定是否留用,留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薪酬福利
1、工资:新入职年薪5-10万(含基础工资、考勤工资、考核工资、福利工资等);有工作经验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年薪6-15万;特别优秀的教师工资面议。
2、试用期领取80%工资,期满后领取正常工资,缴纳教师个人五险(可选择参保和现金自交两种方式),享受公立学校教师评职称同等待遇。
3、带薪寒暑假和各种节假日福利,教师子女入学免交学费。
5、特殊奖励:与学校共同奋斗5年的教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税前);共同奋斗10年的,一次性奖励至30万元(税前),相关奖励依照学校实施办法兑现。
江苏新星教育集团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同时学校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由泌阳县盘古综合高中筹备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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