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第十四师昆玉市(以下简称师市)高质量发展,及时补充第十四师昆玉市昆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昆职院)工作人员力量,按照师市相关工作安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师市决定面向疆外高校(名单见附件 2)应届毕业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 30 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各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具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或培养潜力,热爱教师工作岗位;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28日 22:00。
(二)面试时间、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暂定 4 月初,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核、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可通过所在高校信息发布网站查询《第十四师昆玉市 2024 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和邮件发送2024年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word 版本),并通过邮箱kunyuzhiyuan@126.com (命名格式为高校+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补充上传以下材料 PDF 格式扫描版:
有效居民身份证、成绩单(院系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可在7月份毕业后提交,若报考人员无法顺利毕业或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招聘参与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35 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在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是否进入面试。
(三)面试
采取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内容, 专题题目自拟,需要准备PPT ,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说出抽签的序号,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 校、专业等个人信息(包括PPT不得出现透露个人信息的内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内容,专题题目自拟,试讲时间为15分钟。由3名考官组成(含1名主考官),考场设纪律监督员、计分员1名。考官独立打分,通过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出每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字确认,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原则上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由第十四师昆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四师昆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兵团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 5 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 12 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受聘人员可申报师市引进人才认定,享受购房补助、人才津贴等政策。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3—2566030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公告》由第十四师昆玉市昆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昆玉职业技术学院政策咨询电话:
程老师:15026145127;李老师:1786557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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