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河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2021年滨海县教育系统第三批校园招聘计划120名。招聘的范围对象是:2021届和2019届、2020届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