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岗位、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0名,岗位代码E01。学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要求,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者,须提供考生本人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形式
主要是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形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考试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 8:00— 2021年6月25日17:30。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4001791796 。
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上传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以上证件,需上传由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留学回国人员,还需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6月26日17:30)之前,上传资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若不按要求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6月26日17:30)之后)。
5、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自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1年6月 27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请考生务必按时打印。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6、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6月30日9:00 至2021年7月3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
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7、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现场填写《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A4纸格式打印2份);
(4)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5)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上交《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请自行下载打印。
8、咨询电话:
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1—64629331(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本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以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30%+答辩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50%。
2、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设置三个以上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五)考试总成绩其他事宜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如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前仍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幼儿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职教师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员额制管理。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准考证领取通知、笔试成绩查询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通知、面试成绩及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事项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及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入口,登陆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
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