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2025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 〔2024〕152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低保证持证人为父母或本人);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2年制本科学生如在专科阶段申请过、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专科阶段申请过均不能再重复申报;建议2023-2024学年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先选择获得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南阳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 8月15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温馨提示:
1.建议尽量使用PC端(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注册;
2.个人信息如实填写,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不要简写,否则可能会出现漏审核的情况!
3.系统默认的银行卡无需修改(禁止填写支付宝账号或其他形式的收款信息)。
4.如补贴系统中未抓取到卡号,请填报河南省社保卡银行账号,否则会影响补贴款的发放。
(二)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
学信网学籍信息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证: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助学贷款合同: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零就业家庭证明
(5)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和监测家庭证明。证明信息中包含毕业生本人或持证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
①系统核对存在:上传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截屏+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即可;
②系统核对不存在:上传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孤儿证
3.家庭关系证明
申报类别为1、4、5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
注:如持证人是本人无需提交家庭关系证明。
(三)学校审核(8月15日至9月15日)
学校将明确专人通过申报系统(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校进行人工审核。学校将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通过的,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所属院校公章,审核结束学校将在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南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
(四)纸质材料上交
个人材料9月15日前交各学院辅导员处,各学院对照条件审核纸质材料,审核无误后在9月17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大厅(西区实训大楼1101)。
个人应交的材料:
1.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的人工审核表(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2.系统核对存在+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的系统申请表。
注意:材料一式两份,截止9月17日17:00前未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复核及公示(9月15日至10月10日)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10月10日前完成公示),公示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系统备案。
(六)拨付资金。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在材料收取报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学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如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65250866;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如需办理社保卡,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特别提醒:为确保毕业生更清楚、更便捷地进行申领,特将政策解答及各地市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进行公布,详细信息见附件。
校内咨询电话:0377-63516056、63523278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