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公众号

案例警示
案例警示
当前位置 :  首页 - 安全之窗 - 案例警示 - 正文

违规使用明火导致的事故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10

【案例1】2022年6月4日18时19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一男生宿舍突发火灾,事后经现场火情勘察,起火原因为:吸烟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案例2】2021年11月21日晚,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官方抖音号收到大量网友的举报称,眉山市某学校学生在宿舍违规使用明火拍摄“手指点烟”视频。视频中一位学生将打火机油倒在桌子上点燃,然后迅速用手指抹起一朵火花,点燃嘴里的烟,视频点赞数都已破千。消防执法人员查实后,“顺着网线”来到该学校,对该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安全提示,要求他们将视频删掉,并责令学校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该学生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表示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今后一定注意消防安全,绝不再犯。

【案例3】2020年11月15日12时50分左右,威海海洋职业学院5号楼111宿舍,因学生在窗台点完蚊香后外出上课,且窗帘没有升到最顶部,宿舍无人,蚊香点燃窗帘后引起火灾

【案例4】 2020年10月16日,某高校学生公寓发生一起火情。起火原因为:1名学生在宿舍将点燃的灭蚊片放于纸巾上灭蚊后,将纸巾包裹燃烧后的灭蚊片一起丢弃在隔有塑料袋的塑料垃圾桶中,引燃了旁边的床帘等可燃物品。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勘察,着火面积约16平方,损失的财产主要为2台笔记本电脑、4台台式电脑、一部手机和一些电子产品,累计损失物品金额为近10万元。

【案例5】2018年11月22日凌晨1时左右,香港浸会大学学生宿舍伟伦楼南座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2人受伤,包括4男8女,其中2人二级烧伤,10人一级烧伤,一名21岁男生伤势严重。事发时约有10名学生正为当月生日的同学庆祝,在蜡烛尚未完全熄灭时,有同学互撒面粉引发粉尘爆炸。

【案例6】山东烟台大学公寓楼4天2次起火。据齐鲁晚报报道,2016年8月17日凌晨1点30分左右,烟台大学13号公寓某一楼宿舍留校学生在宿舍点燃了蚊香(据说放在鞋盒子里,且周边堆有杂乱的衣物等可燃物)后外出上网,因蚊香点燃了可燃物导致整个宿舍全部烧毁,整个宿舍楼300多人在浓烟中疏散、安全撤离,所幸没有人员受伤。此前14日,烟台大学2号公寓两名留校学生在走廊使用液体酒精炉吃火锅,在没有熄灭火焰的情况下添加酒精,发生火灾,两人烧伤,其中一人烧伤面积达40%。

宿舍作为我们的生活区域,有许多的易燃物品,比如棉絮、衣物、书本等。在宿舍中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加之宿舍空间狭窄,火势蔓延迅速,易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请同学们务必遵守住宿管理规定,切勿在宿舍吸烟、点蚊香、熏香,切勿焚烧废旧物品,切勿使用酒精炉、卡式炉、碳炉、烧烤架等明火器具,切勿存放酒精、天然气、木炭、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切勿在宿舍堆积大量可燃物品,如塑料瓶、包装箱、废纸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