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食物中毒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餐饮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涉及食品安全的场所
我校东、中、西区学生食堂。
三、紧急处置预案的适用范围
1、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上述三项事故,发生任何一项启动紧急处置预案
四、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及紧急处置组织机构
1、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机制与机构,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相关管理部门及饮食生产服务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当作服务和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维护学校稳定大局的大事长抓不懈。按照“统一指挥,层层负责”的方针,完善制定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机制与措施。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膳食科及各餐饮公司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相关负责人,膳食科及各餐饮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餐饮公司加强员工培训,膳食科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督查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食物中毒紧急处置: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膳食科主导各餐饮公司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处置食物中毒事故的统一指挥体系,成立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分管主任、膳食科科长为副组长,膳食科安全办主任与各餐饮公司负责人为专干,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五、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1、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在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督促、检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具体事宜。
2、应急处置分工:由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分管膳食工作领导指挥,膳食科长现场协调各项工作。
①综合协调:由膳食科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安全事故的报告及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批示和要求。
②安全保卫:由膳食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③餐饮公司负责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④医疗救护:由膳食科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校医院和120车辆,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救护,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
⑤善后处理:由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书记牵头,各餐饮公司配合,积极开展疏导教育,稳定情绪,有效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确保其他餐饮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稳定。
六、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原则及事故报告制度
1、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信息畅通,行动迅速,抢救及时,减少损失,稳定情绪,妥善处理。
2、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校内出现食物中毒事故时,知情人和当事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属餐饮公司负责同志报告,逐级在半小时内向膳食科、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及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学校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
3、及时联系校医初步诊治,及时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4、封存可疑食品,停止加工和使用可疑食品,保护好现场,将可疑食品或中毒者呕吐物等封存好,以备卫生、公安等部门检查。
5、责任人留守岗位,协助调查,等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