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07
发展规划处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操作规程
第一条 日常维护
管理专干负责门户网站信息监督、信息发布;技术专干负责网站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以及日常维护,以及提供有关技术支持等。
第二条 信息发布规定
信息发布须由履行主管领导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报送综合办公室,由综合科对文字、图片把关后进行信息发布。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上网规定
1、上网查阅有关信息的内容应备案审查。
2、不得在网上查阅有关淫秽、反动的信息。
3、不得在网上发布有关淫秽、反动的信息。
4、上网如出现问题应当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