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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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7-04-06

    1、每个党员必须参加每学期期末的民主生活会,若因病或公差缺席者,由支总书记与其个别交换意见。

    2、每个党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实事求是地对自己半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进行全面的总结,不隐瞒思想问题。

    3、每个党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必须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每个党员做到会上相互批评,会后相互团结上进。对所提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引以为戒的积极态度,不允许在会后有任何埋怨言行。

    5、对民主生活会实行考勤、检查,并做好学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