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的工作目标是及时跟踪和研究经济、政治、教育、科技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敏锐把握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动向,组织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对策研究,起草相应的改革、发展工作咨询报告,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发展规划处的工作宗旨是“三个服务”:为校领导决策服务,为学校中长期发展服务,为各单位各部门运行服务。
发展规划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编制学校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校各单位编制学校发展规划和单位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各类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2、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和修改,提出管理体制改革与调整方案。
3、负责学校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定位、整体设计的论证和调研工作,形成决策建议。
4、对我国高等教育有关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了解和收集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和热点问题,定期编印《高教信息参考》,为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5、审核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协议,协调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院系落实合作协议内容。
6、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做好学校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出台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形成调研报告。
7、综合平衡学校人事、招生、教学、基建等各类计划,提出学校本专科生、成教生等各类学生的年度招生计划建议。
8、搜集、整理学校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统一审核学校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编制学校事业发展年度报告;综合分析数据信息,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9、对“学校发展和改革”课题立项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搭建全校教职工集思广益为学校发展和改革出谋划策的研究平台。
10、负责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