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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归档范围确定。学校档案馆依据各归档部门的基本职能、主要业务流程和历年归档情况,制定出各类档案的基本归档范围或基本归档内容。

2、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归档范围确定。依据科研项目计划确定归档项目。

3、建设项目档案归档范围确定。依据建设项目计划确定归档项目。

4、设备仪器档案归档范围确定。依据设备仪器引进和购置计划确定归档项目,与建设项目关系密切的设备仪器文件,归入建设项目档案。

5、声像档案归档范围确定。学校重要事件中的主要人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的声像材料和专题片。

6、荣誉档案归档范围确定。单位及个人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和奖励,以及上级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的题词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范围。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一般一式一份(套)。

2、归档纸质材料的同时,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

4、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须符合耐久性要求。

三、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是由归档部门将本年度办结的文件材料于次年一季度归档。

2、科研、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在项目鉴定或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归档。

3、设备仪器文件材料在设备仪器开箱验收登记或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归档。

4、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之后,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后归档。

5、声像、荣誉档案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归档时间。

四、归档移交

1、学校档案馆制定各部门归档计划,确保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2、学校档案馆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审查归档文件材料。各项核查无误后交接双方履行交接手续。

3、交接双方分别在移交目录或移交目录封页上签字、盖章,移交目录各留一份以备查考。一式两份。

4、对未能按时归档的,学院档案馆予以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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