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发〔2019〕274号
校属各单位:
2019年9月份,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9)68号),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省直事业单位 公务交通费 报销 办法 通知
南阳师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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