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及教育厅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与提高就业质量的文件精神,集聚优质导师资源,大力加强学校就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与就业能力,学校拟面向校内外选聘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建立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教职工、校友和校外学者、企业家、投资人、各领域专家。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人才培养事业。
2.熟悉创新创业与就业政策法规,具备基本的创新创业和就业指导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能自觉配合学校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提供服务。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聘:
校内导师:
(1)具有创新创业或就业指导类资格、资质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2)在创新创业或就业指导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成果或奖励;
(3)担任过《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创业教育》课程的授课任务;
(4)指导大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创业孵化项目等,并取得良好成绩;或者具有丰富的实际创业经历;
(5)发表过创新创业或就业指导方面CN期刊以上学术论文;
(6)担任过创新创业或就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社会兼职、已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的创业导师。
校外导师:
(1)企业家、投资人;
(2)政府、高校、企业等部门的管理专家;
(3)投资、融资、法律、专利、管理咨询机构的专家;
(4)具有管理经验的校友、社会活动家、人力资源专家。
三、导师职责
1.校内导师根据自身特长和优势,通过讲座沙龙,项目指导、比赛辅导、课程讲授、创业与就业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学校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工作。
2.校外导师为我校师生提供培训讲座,校外实训、企业见习锻炼的机会,并加以指导,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能力。
四、保障机制
1.各类入库导师师生比与日常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就业创业工作评价与考核。
2.导师参加创新创业与就业有关项目指导、评审论证、培训讲座、咨询诊断等活动,按照学校劳务酬金发放标准支付劳务报酬。
3.入库导师所指导的项目及团队优先纳入学校众创空间扶持范围。
4.入库导师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大众创业导师、就业导师。
5.入库导师优先推荐参加创新创业与就业方面的项目和评奖。
6.依照《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五、选聘程序与材料申报
本次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鼓励各学院推荐或邀请优秀校外导师。认定入选导师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
个人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聘任申报表》(附件1),并将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扫描电子版交所在二级单位。
所在单位对个人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初步评审后按照排序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院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
各单位将申请人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电子版放入单独文件夹并以个人名字命名后,将所有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放入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在2022年11月4日前发送到nynucxcy@nynu.edu.cn 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所在单位。
同时将盖章后的《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聘任申报表》《南阳师范学院学院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交西区实训楼1206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
联系人:李淼、程文亮。
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聘任申报表
2.南阳师范学院学院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创新创业学院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