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队伍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创新的工作方法,在2020年度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为我校大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20年度从事大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各学院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
1、积极为大学生进行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成才观和价值观;
2、所在单位的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客观公正,认真评议,向一线倾斜,通过评先促进工作开展;
4、单位该年度如有违规现象和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件发生,取消先进个人评选参数
。
三、时间要求
各相关单位在3月8日(周一)下午5点之前将推荐名单通过钉钉发送给后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张玉老师,电话:63516039。
四、参数分配
党委办公室1名 组织部1宣传部 1团委1 院长办公室1
校友工作办公室 1 人事处1教务处 1科技处 研究生处 1学生处 1
校企合作办公室1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1 财务处 1 招生工作处1
社科处1 国际交流合作处1 保卫处 1信息化管理中心 1
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 1 校医院 1
文学院3 新闻与传播学院3马克思主义学院 1法学院2 外国语学院 3
数学与统计学院 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3
生命科学与农业工程学院3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4经济与管理学院3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3 体育学院 1音乐学院3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3
教育科学学院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4 机电工程学院3 珠宝玉雕学院 3
创新创业学院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院长办公室
20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