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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众创空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

一、卧龙众创空间所有在孵项目除本办法规定的减免电费情形之外均需按时交纳电费,不缴纳电费的,项目做退出处理。

二、在孵项目电费每季度收取一次,使用电费不足一季度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所有项目应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合理用电。

三、电费计算办法。总电费数据由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抄送。南阳师院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按照项目所使用的房间数量或工位面积均摊计费,具体如下:

(1)房间电费=项目所在楼层当季度总费用/总间数*项目使用间数;

(2)工位电费=项目所在楼层当季度总费用/总面积*项目使用面积;

四、电费缴纳方法。南阳师院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公布项目电费缴费数额的一周内,各在孵项目通过转账或者到东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财务科现场缴费。

户名:南阳师院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411326010180019501

转账缴费时备注:项目名称及缴纳月份。

五、入驻在卧龙众创空间4号楼3楼开放办公区的在校大学生初创项目首年免收电费。

六、南阳师院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下发缴费通知一周后,后勤将统计未缴电费项目名单并反馈给南阳师院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南阳师院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将对逾期未按时缴纳电费的项目作退出处理。

七、本管理办法由南阳师范学院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阳师范学院科技孵化园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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