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和领导,使培训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成人培训特有的规律性,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计划
第一条 教学计划是培养人才和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应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教学计划执行,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变动,必须按下列要求履行手续:
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要轻易变动,要求变动教学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成教院研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成教院登记,并将批件转给有关系(室)。
第二条 教学时间。课程安排要注意学生学习负担,严格控制总学时和周学时,学生每周学习时间定为四十学时,并保证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文娱体育活动时间。
第三条 任教聘请书。聘请书是学校任用教师的文字凭证,各系(室)应在开班前10天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好培训班的任课老师,并报成教院。经院长批准后,由成教院以聘请书的形式下达给教师本人,教师个人接到聘请书后,应努力遵照聘请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四条 教学进度计划。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学时分配,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在开班前报成教院。
第五条 课程表。要按照教学规律和课程特点,以及教师、教室、实验室和学生学习负担等条件,科学地编排课程表。
第六条 编排课程表的办法。编排课程表须注意如下几点:
1、编排课程表,必须依据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开课科目和周学时数,不准随便增减科目和时数。
2、注意学生每天的课程负担要均匀,同一科目每次上课应有一定间隔,繁难课程不应集中。
3、不同教学形式的课程应交叉编排,并应当注意其连贯性。
4、学校统一规定的教师政治学习时间,一般不排课。
二、系(室)教学工作要求
第七条 为加强教学第一线力量,保证各门课程、各个环节的教学质量,各系(室)应坚持以教学为主,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的原则,选派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担任主讲任务。
1、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的中老年教师配助手,让他们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2、各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学年都要担任一定的教学任务。
3、坚持主讲教师审批制,严格按照我院关于实行主讲教师审批制的规定进行审批。
4、主讲教师除担任讲课外,还需同时担任一定量的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或指导部分实验工作。
5、辅导教师要在主讲教师指导下开展教学工作,包括听课、上习题课、批改作业、答疑、指导实验等,向主讲教师反映教学情况,共同搞好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6、经学校批准担任主讲工作的教师每期由成教院发给教学聘请书,未经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第八条 教学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教师,要积极开展教师进修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1、各系(室)要统一安排好每个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计划。
2、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也可由系主任组织全系教师参加的教研活动,活动的内容应结合自己学科的专业特点,围绕教学和科研动态,进行学术探讨、经验介绍和教改研究。
3、开展观摩教学活动,建立听课制度、及时交流经验,相互促进,系(室)每学期至少组织二次观摩教学活动。
三、教师教学工作要求
为了确保教师在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下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对教师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师必须积极主动地接受系(室)交给的教学、科研任务,努力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
3、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进行教学。
4、教师要把教书育人当作自己应尽的职责。结合教学实际,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巩固专业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要在教学活动和与学生接触中,严以律已,为人师表;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和遵守校规校纪方面为学生作出表率。
5、教师上课要仪表端正;不在课堂上和学生中散布牢骚情绪,不讲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话。
(二)教学要求
1、备课。教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精选教学内容,写好教案。开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写好全部讲稿。
2、课堂讲授。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要保证讲授内容的思想性,实行精讲多练,论点论据清楚准确,重点难点讲透,引导学生主动地研究业务知识,要注意反映与本课程有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新成果。
3、教学方法。课堂讲授要讲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水平,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教师在内容和教学方法上的革新和创造,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各种教学实验。
4、作业。布置给学生习题,内容应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份量要适当。
5、答疑辅导。答疑辅导是教学辅助环节,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等不同方法。
6、课堂讨论。课堂讨论是在教师主持下,组织学生对某章节教学中重要问题进行讨论,使学生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讨论题应是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讨论题应于讨论前一周发给学生,并指定参考书目,学生要准备好发言提纲,教师要做好讲评和总结。
7、教师要按规定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认真记录;评定学生学习成绩,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正无误,杜绝考前暗示重点,评卷给人情分。
(三)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
1、教师讲课前必须点名,并将学生出勤情况如实记入“学生课堂考勤表”。
2、教师要做好课堂的组织工作,要求学生遵守教室规则,引导学生聚精会神听讲,对不守纪律、不注意听讲的学生应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
(四)教学纪律
1、为确保教学时数,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和作息时间上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
2、教师无正当理由,或虽有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办理请假和调课手续,而在课程表排定的时间停课者,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违者给予通报批评。
4、教师不得私自与学生商定调课、停课,违者按旷课处理。
5、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一律按学校考核制度严格处理。
6、对在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学要求,一贯踏实认真兢兢业业,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予大力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