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务公开
 

南阳师院优秀函授生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在函授生中涌现出的思想进步,成绩优异,工作突出,能模范遵守《函授生守则》的优秀函授生,根据《南阳师院函授生学籍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每年在全校函授生中评选优秀函授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全体函授生(函授生在校修业三年期间,评先两次。第一次放在入校后第四学期期末进行,第二次放在第六学期期末进行。学业成绩参照前两学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教学岗位上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模范遵守《南阳师院函授生学籍管理规定》、《函授生守则》,表现突出。

3、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课合格以上)。

4、在教学实践中注意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成绩优异。

5、修业期间,在本单位表现良好,并能完成教学及其他任务,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

1、各函授生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集中学习文件。个人对照评选要求和条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并写出书面小结。

2、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院系由主管成人教育的主任(院长)具体负责,组织评选出优秀函授生。

四、评选比例

优秀函授生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全年函授生总数的15%。

五、表彰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函授生经学院审定后,张榜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填写奖励卡片装入本人档案。

六、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提高对评选表彰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安排。

2、各院系要严格坚持标准,坚持原则,把真正的优秀学员评选出来,使学生学有榜样。

 

© 版权所有 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东区办公楼 
 招生办、学生办:60555221     教学办、学院办公室、培训办电话:6057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