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2023年度中,自己能够做到严以律己,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勤勉尽责,清正廉洁,圆满完成了教学任务,履行了相关的管理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党委和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组织安排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同时,也利用空闲时间自学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等著作。通过学习,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上得到了提升,党性修养上得到了锻炼,工作方法上得到了启迪。如通过对《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的学习,使自己对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开展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以及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应该注意或者力戒的问题等等都有了更深的认识,所有这些对自己工作视野的开阔和工作思路方法的优化都大有裨益。
二、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
(一)在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方面
1.积极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下发后,在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科室同志们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自己能够积极研判形势,吃透文件精神,从备案材料模板制作、与拟设点单位沟通协调以及备案材料的审核把关等环节入手,工作认真细致,按时完成了2023年度校外教学点的备案工作。从最终结果看,我校主导备案的13家拟设点单位中,有8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备案校外教学点数量位居全省高校的前列。
2.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校外教学点年检和2022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的编制工作。经校外教学点自检、我校普检、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检和省教育厅的复检,我校2023年备案的8家校外教学点全部通过当年的年检。另外,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了我校2022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省教育厅进行了有关的材料提交。
(二)在教学方面
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承担了2022级法学专业本科生《中国法律史》课程的主讲工作;在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承担了2023级法律硕士(法学)《中国法制史专题》课程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中国法制史》课程的主讲工作并直接指导1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得到了学生的一致好评。
三、在廉洁从政方面
自己能够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做到廉洁自律。同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学校的有关要求。在具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能够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个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来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较强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能够自觉站在学校、学院改革和发展的角度诚实做人,谋实事、创实业、顾大局,做到严以律己,办事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争名、不邀功,不假公济私,不化公为私。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往往满足于完成组织要求的规定动作,而自我主动学习的意识和积极性不够强烈,政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对继续教育工作开拓精神不够。下一步,自己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同时,继续探索和把握继续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做好新时代的此项工作尽绵薄之力,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