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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2016年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2016年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学位办(2016)32号文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成人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申报者信息

    本次只受理2016届(2014级)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报。2014级本科按时毕业、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能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者,方可申请学士学位。各函授站要对照条件,认真审核申报者信息,严格把关。

    二.统计上报申报者信息

    各函授站负责申报者的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各函授站要会同申报学员认真填写有关学员信息,完成统计表格:《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6届毕业生学位信息统计表(一)》(见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6届毕业生学位信息统计表(二)》(见附件2);《学士学位信息校对表》(见附件4)。各函授站填写完成上述附件1、2、4表格并审核无误后,以excel的形式于5月15前报南阳师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三.收集上报申报者材料

各函授站要及时收集、整理申报者的下述材料,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南阳师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1.申请表

    申报者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见附件3)。表内需要粘贴的成绩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要粘贴齐全。此表需一式两份。

   2.学位论文

    申报者应认真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凡学位论文(设计)抄袭或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学位。选题及格式等要求见《南阳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关于做好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2015年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查看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页)。

3照片

蓝背景近期大头照(免冠)2张,同底版电子版。

各函授站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要选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材料,保证我校2016年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

1、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6届毕业生学位信息统计表(一)

2、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6届毕业生学位信息统计表(二)

3、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4、学士学位信息校对表

 

                                    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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