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宛院发〔2022〕331号)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毕业生拟申请学士学位者,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为推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202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提高论文(设计)质量,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对象
申请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2024级在籍的学生。
2、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3、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4、学生提交《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学士学位申请表》),提出学位申请。
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1、2025年10月13日前,继续教育学院收集《学士学位申请表》。
2、2025年10月14日-11月10日,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结果(后续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充分对接、交流,完成论文(设计)选题和开题工作。
3、2025年11月-2026年1月,完成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
4、2026年2月,完成论文(设计)定稿评审和查重工作。
5、2026年3月,完成答辩及论文(设计)进一步修改工作,提交论文(设计)终稿。如有需要,可进行论文(设计)终稿的二次查重。
6、2026年3月底,将成绩评定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供电子版1份。
三、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1、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的,需提前与继续教育学院协商。
2、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包括:组织管理、工作步骤、选题、开题、撰写、排版装订等,参照《南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执行。
四、答辩与成绩评定
1、各二级学院需在2026年3月组织1次线下或线上毕业论文答辩活动。
2、进入答辩前,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初评和论文查重,初评不合格或论文重复率高于30%者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3、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设计)主要内容进行提问和质疑。答辩完成后,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评审意见。
4、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按照《南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规定执行。
5、若成绩评定不合格,由二级学院告知学生评定结果及不合格原因。
6、成绩评定结果由各二级学院汇总盖章后,报至继续教育学院。
五、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选择、指导过程记录、初稿、二稿、定稿、终稿、答辩评审意见、成绩评定结果均由二级学院整理保存。
六、若出现以下情形,视为学生个人放弃学士学位
1、截至毕业,学生存在课程成绩不合格现象。
2、学生未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
3、学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合格的论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未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提交的论文(设计)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不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不满足本科培养要求。
4、学生未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或答辩未通过。
七、其他情况
1、《学士学位申请表》的收集工作:学生将填写的《学士学位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提交给教学站点。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教学站点将收集的电子版材料压缩为ZIP格式,命名为:教学站点名称,在10月13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jxjy63525054@163.com。教学站点同时将收集的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南阳师范学院东区办公楼103办公室,杨老师,0377-63525054。
2、《学士学位申请表》由教学站点统一提交给学校,学校不接受学生单独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表》。
3、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南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执行。
附件: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8日